2023-05-26 11:33:01 来源:法治通
合同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合同更多的是当事人自治,体现双方的共同意志。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应该进行履行,但是也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出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的,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造成损失的要赔偿,那么未履行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未履行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一方未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时,诉讼请求可以直接写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